
臺灣已穩居越南第 3 大進口來源國。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的最新統計,雙邊貿易總額為72億2,430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36.3%。海運仍是臺灣出口商對越南買家出貨的主要選擇,航運排程與港口選擇直接影響出口利潤。出口商必須掌握各區域港口的營運特點,避免因物流延誤增加額外支出。本文將關鍵步驟整理歸納成一紙指南,協助企業確保流程順暢。
為何選擇海運?
臺灣出口至越南的主要商品包括電腦及電子零件(占越南整體進口的 28.12%)、機械設備及其零組件、布料、鋼鐵與塑膠原料。上述品項重量與體積兼具,以海運出貨在成本上遠比空運划算。此外,臺越海運航線非常頻繁。從高雄港出發至胡志明市港口的直達船期僅需 3 至 4 天,其運輸時效甚至快於越南境內由河內至胡志明市的陸路卡車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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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L vs LCL
整櫃(FCL)以20呎或40呎貨櫃為單位,由單一出口商獨用,貨物自裝箱至目的港卸箱期間不與他人貨物接觸。貨量穩定且達到整櫃門檻的出口商,通常優先選用FCL,以降低貨損風險並簡化清關文件。
併櫃(LCL)則按實際佔用的貨櫃空間計費,適合單批貨量尚未達到整櫃門檻的出口商。計費基準以材積重與實際重量擇大計收:材積計算方式為長×寬×高(公分)÷ 1,000,000,單位為立方米(CBM)。
延伸閱讀:FCL還是LCL
航線安排與港口選擇
高雄港與基隆港是臺灣出口至越南的主要港口。臺中港亦有提供定期班次,但班次密集度較低。越南港口格局則分為南北兩個主要節點:
北越 – 海防港(Hai Phong)

海防港是越南北部最主要的國際港口,2025 年貨櫃吞吐量約為 710 萬 TEU,全球排名第 29 位。港區下轄多個碼頭,其中瀝縣深水港(Lach Huyen)已於 2025 年 5 月獲越南政府批准接受最大 165,000 載重噸的船舶。買家位於河內、北寧(Bac Ninh)、河南(Ha Nam)、海陽(Hai Duong)等北越工業區者,應指定海防港為目的港。
從高雄港出發前往海防港,海上航程通常為 3 至 5 天;基隆或臺中出發的航線則視船期安排而定,通常略長 1 至 2 天。
南越 – 越南胡志明市港區
南越港口群處理越南近七成的貨櫃量。買家位於胡志明市、平陽(Binh Duong)、同奈(Dong Nai)工業區者,主要透過以下兩個碼頭進口:
- 吉萊港(Cat Lai)
- 距離胡志明市市中心最近,適合中小批量的 LCL 及 FCL 貨物。
- 蓋梅(Cai Mep)深水港
- 位於巴地頭頓省(Ba Ria-Vung Tau),距胡志明市約 70 公里。
- 能接受最大 200,000 載重噸的船舶直掛,適合需要直航服務的大批量出口商。
- 從高雄港至蓋梅的海上航程約為 4 至 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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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報關與清關程序

出口端(臺灣)
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營業稅,出口商毋須就貨物出口繳納額外稅款。
進口端(越南)
臺灣與越南之間目前沒有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因此臺灣出口商的商品進入越南時,無法直接享有優惠關稅待遇。越南海關依 WTO 規定對大多數商品課徵 0% 至 35% 不等的進口關稅,酒精飲料等特定品項稅率另計。
Form D 產地證明書(優惠稅率)
Form D(東協自貿區原產地證明書)是東協(ASEAN)成員國間認可的官方證明文件。當商品在某一東協國家製造並出口至另一個東協國家時,進口商可憑此證在目的地海關申請關稅減免或享有免稅優惠。
臺商在越工廠(買方)進口臺灣原物料加工並擬外銷東協市場時,須於進口報關階段妥善規劃,以利後續申請 Form D 東協產地證明書。開立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時,務必詳列貨物品名、原物料來源及各項成本結構,以利越南廠之報關行精確計算 RVC。倘若發票品項過於籠統,將導致 Form D 審核遭海關駁回。
通關文件
裝船前,出口商須備妥下列單證:
-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
- 逐項列明品名、型號或規格、8 位數越南 HS 編碼(供買方參考)、單價、總值及幣別,並完整載明買賣雙方名稱與地址。
- 裝箱單(Packing List)
- 按箱列明品項、數量、毛重、淨重及外箱尺寸。
- 提單(Bill of Lading, B/L)
- 正本提單或電放提單,依買方指定方式出具。
- 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
- 買方如申請 ASEAN 優惠關稅,須檢附 Form D
- 進口許可證(Import Permit)
常見失誤

訂艙前未確認買方地址
北越與南越之間的距離超過 1,700 公里。將北越買家的貨物訂艙至胡志明市,或反之將南越買家的貨物送往海防,都意味著買方須額外承擔從錯誤目的港到廠址的長途陸運費用。延誤所衍生的費用常引發買賣雙方之間的責任歸屬爭議。
報關與單證不符
- HS編碼填寫不完整
- 越南海關採行八位碼制的HS 編碼,與臺灣海關稅則號列分類不盡相同。臺商在出貨前務必由越南買方或報關行先行向當地海關核實正確編碼,以規避因歸類爭議所導致的通關延誤或補稅風險。
- 產地申報錯誤
- 原產地填報錯誤或未檢附正確產地證明均屬違規。越南海關對原產地申報執行嚴格,錯誤申報將直接影響貨物放行。
- 發票價值與品名申報不實
- 越南海關對電子零件、機械設備等高稅率品項的查驗頻率相對較高。商業發票上的品名若僅填寫「零件」、「電子產品」或「機械配件」等籠統描述,容易觸發人工查驗,導致貨物在港口滯留。品名應具體至型號、材質或規格層級,並與裝箱單保持一致。
- 國別代碼填寫錯誤
- 出口報關時,目的地國家代碼或英文名稱填寫有誤,將導致申報資料與提單不符,延誤通關程序。
包裝與材積申報有誤
- 重量或材積申報與提單不符
- 貨物實際重量或材積與提單數據出現明顯落差,將引發運費糾紛並可能觸發海關複查。
- 包裝不符合海運標準
- 海運途中貨物須經多次裝卸,外箱須具備足夠承重強度,並加裝防潮材料及棧板,以防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損。
- 延伸閱讀:一文看懂海運包裝標準
結論
臺灣出口越南的海運流程,從訂艙港口的選擇到商業發票的品名填寫,每個環節都可能影響貨物能否在買方預期的時間內完成清關放行。具備越南航線實務經驗的貨運夥伴,能在訂單確認前協助釐清上述細節,將潛在問題在裝船前處理妥當。
M & P International Freights 自2006年起深耕臺灣與東南亞之間的海空運市場,提供整櫃、併櫃、散貨及超限貨物的專業運輸服務。臺灣出口越南航線是本公司的核心服務之一,歡迎聯絡我們取得航線報價或諮詢相關通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