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貨物運輸新規上路

危險貨物運輸

東協已是臺灣第二大貿易夥伴,雙邊貿易額持續增長。2024年,臺灣對東協出口額突破878億美元,創下歷史新高,年增15.1%。在電機、資通訊產品等高科技貨物往來日益頻繁的背景下,掌握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的最新變革至關重要。國際海事組織(IMO)先前正式通過的第42-24號修正案將於2026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對涉及電池、化學工業及新能源車輛的供應鏈物流產生直接衝擊。臺灣企業應及早準備,確保危險貨物運輸報關順利,鞏固在東協市場的競爭力。

時間線

企業在2025年期間,可選擇遵循舊版(41-22)或新版(42-24)規範,但這為期一年的過渡期即將結束。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透過海運進行的危險貨物運輸,都必須完全符合第42-24號修正案的規定。部分船公司為確保過渡期順暢,將會提早採用42-24號修正案。因此,無論是託運人或航運業者都應儘速熟悉新規範並提前轉換,以免影響出貨。

六大核心變革

本次修正案涵蓋範圍廣泛,包含數百項更新,旨在提升安全性並與全球運輸標準同步。臺灣業者須特別關注以下幾項關鍵變動:

新增聯合國編號(UN Numbers)

新修正案新增11個聯合國編號,以納管新興危險品。其中最受關注的項目,便是納入了鈉離子電池(sodium battery)與新能源車輛,這也呼應了全球能源技術的發展趨勢。

  • 鈉離子電池: UN 3551(鈉離子電池)、UN 3552(裝在設備中或與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鈉離子電池)。
  • 新能源車輛: UN 3556(鋰離子電池驅動車輛)、UN 3557(鋰金屬電池驅動車輛)、UN 3558(鈉離子電池驅動車輛)。

強化電池運輸規範

本次修正案特別強化鋰電池與鈉離子電池的運輸安全規範。

  • 測試要求: 所有鋰電池芯和電池,包括生產前的原型品,都必須符合《試驗和標準手冊》的測試要求。
  • 損壞處理: 若設備中的鋰電池發生損壞或有缺陷,必須將其移除並依特殊包裝說明處理。
  • 裝載限制: UN 3536(鋰電池組)的裝載類別改為「D」,禁止裝載於甲板下方或客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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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緊碳(Charcoal/Carbon)運輸管制

為回應過去發生的自燃事故,新規定取消了對碳(UN 1361)的特殊豁免條款(SP925),使其全面納入危險品準則的管制。此外,新增的特殊規定(SP978及SP979)對木炭的申報、包裝、追溯及處理提出更嚴格的要求,以防止運輸途中發生自熱風險。

更新緊急應變程序

國際海事組織同步更新了《載運危險品船舶應急反應程序表》(EmS Guide)。新版指南(文件編號:MSC.1/Circ.1588/Rev.3)為船隻在處理危險品事故時,提供了最新的火災及洩漏應變指導。

修改包裝與標示要求

本次修正案對包裝說明進行了超過50項更新。其中,允許在中型散裝容器(IBCs)的製造中使用回收塑料。標示方面,積載圖除了標示主要危險類別外,現在也必須標明所有危險品的次要危害,以強化風險溝通。

調整文件提報要求

為杜絕危險品瞞報風險,新規定強化了文件要求。根據特殊條款豁免於IMDG準則的貨物,託運人現在提交貨物資訊時,必須一併附上豁免證書。

採取行動

新規範的實施,對臺灣的出口業務,特別是電子、電動車零組件及化學品製造商,構成了直接挑戰。企業的因應之道,必須從內部流程的調整,延伸至外部供應鏈的溝通。首先,業者應盤點所有產品,徹底釐清貨物分類,並據此更新包裝、標示與文件作業。相關人員的教育訓練也須同步到位,確保第一線人員充分理解新規範。

貨運承攬在此過程中扮演著關鍵的守門人角色。其專業責任在於核對申報資料、確認包裝與標示符合新規,並向船公司提出準確的運輸申請。因此,貨主不僅應視貨運承攬為執行者,更應視其為解決合規問題的專業夥伴,主動諮詢、共享資訊,共同確保每一批貨物都能安全且順利地運抵目的地。周全的準備,是確保2026年新規上路後貿易順暢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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