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進口報關:常見誤報與正確申報方式

醫療器材進口報關:常見誤報與正確申報方式

臺灣醫療器材進口量逐年上升,帶動了相關報關業務的需求。然而,醫療器材的稅則歸列並不統一。進口前若未確認稅則號別,申報錯誤所造成的後果往往不僅止於補稅,更可能引發行政爭議,影響後續出貨安排。本文將醫療器材進口報關的常見誤報與正確申報方式進行統整,供各進口商參考。

癥結

臺灣近年高齡化速度加快,醫療器材的進口量隨之上升。然而,申報錯誤的案例正隨著進口量同步增加。部分進口商誤認所有醫療器材均享有免關稅待遇,在申報時未能選用正確的稅則號別,進而引發徵納爭議,拖延通關時效。

常見的誤報情形

醫療器材進口

醫療器材散布於海關進口稅則的各個章節。部分品項確實為零關稅(例如手術器械)。但,仍有相當數量的應稅品項。海關對進口貨物的稅則核列,主要依據:

  • 貨物材質
    • 同屬醫療用途的產品,在稅則上可能被歸入橡膠製品、電機設備或其他類別,並適用相應稅率。
    • 海關進口稅則的第九十章涵蓋光學、醫療及外科儀器等,但各章節均設有排除規定,特定材質製成的產品會被排除於此章之外,須另行歸列。進口商若直接以「醫療器材」為由申報於第九十章,卻未核對章注的排除條款,便容易出現歸列錯誤。
  • 功能
    • 依據第九十章章注的「零件」分類規定,部分醫療設備的附屬零件或處理器,不會隨同主機歸列於同一稅號,而是依其本身的功能或性質另行歸類。
  • 應用原理
    • 稅率的高低取決於稅則號別,而非產品是否具備醫療用途。

除此之外,海關亦須遵照「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各類章目註的相關規定,並參照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的官方註解辦理。

實際案例

實際案例

以下三個案例均屬衛福部列管的醫療器材,但稅則號別與適用稅率截然不同。

充氣硫化橡膠製防褥瘡坐墊

此產品雖具醫療用途,但依據第九十章章注一(甲)的排除規定,「第4016節硫化橡膠製品」不得歸列於第九十章。因此,該產品依材質歸列於稅則號別 4016.95.00「其他可充氣之製品」,適用稅率為 10%。

內視鏡用影像處理器

此產品屬內視鏡系統的附屬處理器。依第九十章章注二(甲)的「零件」分類規定,不以主機設備的稅號申報,而是歸列於稅則號別 8543.70.99「其他電機及器具」,適用稅率為 4.5%。

手術刀

手術刀屬第9018節明定的手術器械,歸列於稅則號別 9018.90.80「其他第9018節所屬之貨品」,適用稅率為 0%。

上述三項產品均需依規定檢附衛福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或同意文件辦理進口,稅率高低與此要求無直接關聯。

稅則預先審核

若進口廠商在出貨前對稅則號別的歸屬有疑慮,可在進口前主動向進口地海關提出「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申請」。申請時須備妥下列文件:

  •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申請書
  • 貨物相關資料(材質、功能、規格說明、產品型錄等)
  • 其他海關要求的輔助文件

預先審核的結果具有明確的法律效力,可作為正式進口申報時的依據,有效減少通關時的歸列爭議。這項機制能幫首次進口醫療器材的廠商在出貨前確認正確的稅則號別,以免正式申報時產生歸列爭議。

衛福部許可文件要求

進口屬於衛福部公告列管品項的醫療器材時,均須檢附下列文件之一:

  • 衛福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
  • 衛福部出具的同意文件

此要求不因輸入規定是否標示「504」而有所差異。未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者的廠商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進口商應於備妥進口文件時同步確認相應產品是否已取得許可,而非待報關時才行查驗。

結論

醫療器材的稅則申報涉及材質、功能、章注排除規定及零件分類等多個層面。單靠產品的醫療用途或品名判斷稅則,風險相當高。正確的做法是在進口前核對現行稅則,必要時向主管海關申請預先審核,並確認所有衛福部許可文件均已齊備。

M&P International Freights 的報關團隊長期處理臺灣進出口業務,熟悉醫療器材、化學品電子零件等多類貨物的申報要求。自2006年成立至今,我司專注於臺灣與東協各國之間的國際物流服務,服務範圍涵蓋新加坡汶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泰國、及越南,提供海運空運卡車運輸冷鏈運輸危險貨物運輸家具國際運送倉儲報關貨物保險等一站式服務。若您對即將進口的醫療器材有任何通關疑問,歡迎直接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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