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對印尼馬國無色浮法玻璃徵收臨時反傾銷稅

越南對印尼馬國無色浮法玻璃徵收臨時反傾銷稅

越南內需市場勢頭強勁。然而,當地政府正透過更嚴格的貿易救濟手段來保護本土產業。越南工貿部 (MOIT) 近期發布了關於進口建材的最新決策,宣布對特定東協國家的玻璃產品啟動臨時反傾銷措施。本文旨在拆解該政策的核心變動及應對方法。

核心變動

根據越南工貿部於 2026 年 1 月 30 日簽署的決議,本次反傾銷稅的制裁對象明確鎖定為原產於印尼與馬來西亞的無色浮法玻璃 (Colourless Float Glass)。官方調查數據顯示,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進口量在調查期間激增了 61.82%,對越南國內製造業造成了顯著的實質損害。

自 2026 年 2 月 13 日起,這項為期 120 天的臨時反傾銷稅將正式生效,具體稅率級距如下:

  • 印尼廠商:面臨 15.17% 至 43.78% 的額外關稅。
  • 馬來西亞廠商:面臨 41.07% 至 63.39% 的懲罰性關稅。

在這段期間內,所有進口商必須在清關時繳納額外的保證金或預付稅款。如果最終調查結果顯示傾銷行為不成立,已繳納的稅款將會依程序退還。然而,出口商必須在期限終止前完成所有的行政答辯與技術聽證。

物流衝擊

國際貿易慣例顯示,當一國對特定來源國實施反傾銷時,海關系統會自動對所有申報相同 HS Code 的進口貨物提高查驗比率,以防範非法業者透過「洗產地」(Transshipment Fraud) 規避稅收。

應對方法

這意味著進口商須提供具備法律效力的原產地證明 (Certificate of Origin, COO),以確切證明該批玻璃為「台灣製造」而非「涉案國轉運」。若文件內容(如發貨人、路徑、工廠地址)與提單 (Bill of Lading) 資訊有任何不一致,貨物極可能被系統標記為「高風險」而遭扣留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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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出口商必須精確核對貨物的 HS Code 歸類;任何將涉案規格產品錯誤申報為非涉案稅號的行為,都將被視為試圖規避監管,可能導致行政罰款或貨物退運。

結論

越南自 2026 年 2 月 13 日起針對特定來源玻璃徵收重稅。這項為期 120 天的臨時措施將大幅推升進口商的財務負擔。企業必須精確執行原產地驗證與行政合規作業流程。嚴謹的技術性物流操作能確保非受限貨品順利通過查驗。M & P International Freights 具備處理東協貿易障礙的實務經驗。專業團隊能協助您在政策動盪期間維持出口供應鏈的穩定性。請立即聯繫我們的越南專案小組以獲取最新物流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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